生效日期:2026 年 4 月 20 日|最近修訂:2026 年 7 月 1 日
歡迎使用 joyso.app(以下簡稱「本網站」或「就速台北」),由星際互聯數位科技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 82852864,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經營。使用本網站之服務,表示您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本使用政策(以下簡稱「本政策」)。本政策依中華民國法律訂定,請您務必詳閱。
一、使用者保證
您聲明並保證:
- 您已年滿 18 歲或為依法設立之法人;
- 您已完成本公司要求之實名 OTP 及 KYC(Know Your Customer)身分驗證,提交之證件、影像與資料均為您本人真實所有,無冒用、借用、代辦或使用他人身分;
- 您為一人一帳號使用;如需多帳號(企業子帳戶、測試帳戶等)請另行聯繫客服;
- 您使用服務之目的合法,且不會違反中華民國及國際法律、善良風俗。
二、禁止用途(違者立即停機不退款)
本公司基於反詐欺、反洗錢、保護其他使用者及遵守中華民國法令之立場,嚴格禁止以本公司服務從事下列活動:
- 點數卡儲值類:遊戲點數、商品禮券、禮物卡、外匯點數儲值等。(本公司反詐欺/反洗錢風控政策禁止:此類流量高度關聯詐騙贓款變現,非指使用者從事該行為本身違法)
- 銀行與金融交易:網路銀行登入、第三方支付、證券下單、期貨、加密貨幣交易所操作等。(本公司風控政策禁止,非指使用者操作自己帳戶本身違法;惟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國內外匯兌或收受儲值款項者,另涉《銀行法》第 29 條、第 125 條及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》第 5 條、第 46 條刑責)
- 政府或公部門網站:健保、稅務、戶政、報關、勞保、監理等政府系統之登入或代操。(本公司風控政策禁止,非指本人登入自己帳戶本身違法;惟冒用他人身分登入或代操他人帳戶者,另涉《刑法》偽造文書及妨害電腦使用罪章)
- 虛實名不符:冒用他人身分、代辦他人註冊、使用虛假 KYC 資料、以人頭帳戶規避驗證。(涉犯《刑法》第 210 條偽造私文書罪、第 216 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、第 339 條詐欺罪)
- 詐欺、一頁式廣告、假購物、投資詐騙:詐騙網站、釣魚站、假客服、假投資、假交友、虛假電商等。(涉犯《刑法》第 339 條詐欺罪、第 339-4 條加重詐欺罪,及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相關規定)
- 兒少性剝削素材:散布、儲存、傳輸任何兒少性剝削、兒少色情內容。(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,本公司將依法立即通報並配合偵查機關)
- 妨害電腦使用:DDoS 攻擊、端口掃描、漏洞掃描、密碼暴力破解、入侵第三方系統等。(違反《刑法》第 358 至第 363 條妨害電腦使用罪)
- 侵害智慧財產權:未經授權散布盜版軟體、影音、電子書、盜版串流服務。(涉犯《著作權法》;如同時冒用他人商標標識,另涉《商標法》)
- 大量垃圾郵件:未經收件人同意之群發行銷郵件、釣魚信、假冒網域寄件。(釣魚信、假冒網域寄件涉犯《刑法》詐欺、偽造文書罪;未經同意之群發行銷則為本公司風控政策所禁止)
- 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國際法令之用途。
如違反上述任一條款,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機、終止服務、沒收剩餘儲值,並依法配合偵查機關之調查。
三、反詐騙技術管制(高風險目的地出口分流)
有鑑於臺灣近年詐欺案件頻繁,且詐欺集團普遍尋求「臺灣住宅 IP」以規避金融機構與電商平臺之風險控管,本公司除前章禁止用途之條款約束外,另對經本公司識別並納入管制之高風險目的地採行出口分流:連往該等目的地之連線仍可正常建立與使用,惟不以您所配發之臺灣住宅/固定 IP 作為對外出口,對方系統所見之來源 IP 並非您所配發之家寬住宅/固定 IP。該等分流出口位址之 ASN 註冊名稱未必為臺灣業者(名稱可能含其他國別代碼),惟出口線路與機房均位於臺灣境內,您的流量並未離開臺灣;且本公司全部對外出口位址(含分流出口)之 IP 類別均為住宅(residential)段,非資料中心(datacenter)段,故分流不會使您的連線被平臺辨識為機房來源。如需確認特定出口位址之屬性,可洽本公司客服查詢。此為技術上之實際配置,並非僅以條款規範。管制範圍包括但不限於:
- 銀行與金融服務:網路銀行、第三方支付、證券下單系統。
- 加密貨幣與虛擬資產交易所:各類數位資產交易平臺之網站與 API。
- 電商與購物平臺:主要購物平臺之全站流量,含前臺瀏覽、賣家/商家後臺、交易與金流頁面。
- 政府與公部門系統:健保、稅務、戶政、報關、勞保、監理等線上系統。
- 點數卡與禮券儲值:遊戲點數、商品禮券、禮物卡等儲值通道。
管制清單與判定規則得依風險情勢隨時調整,本公司不公開完整清單;目的地未列入管制者,不表示本公司允許該等用途,仍受前章禁止用途之拘束。使用者不得以代理伺服器、VPN、隧道、替代網域或其他方式規避本項分流,違者依前章規定處理。
本項分流為本服務之基礎設計,適用於全體使用者。若您的業務必須以家寬住宅 IP 存取上述類別,請於購買前確認本服務是否符合您的需求;連往上述類別之連線未使用家寬住宅 IP,屬本服務之預期設計,不構成「退款政策」所稱之服務不可用情事。
四、資源使用上限(防止影響其他使用者)
- CPU:持續滿載時間不得超過 5 分鐘,2 小時內平均使用率不得超過 50%(高 CPU 專案方案除外)。
- 網路:不得超過分配頻寬;conntrack 會話數不得超過 50,000;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機房其他使用者之連線品質。
- 郵件:本公司預設封鎖 port 25;若需寄送電子郵件請事前申請並提供用途說明,每小時發信上限 100 封。
- 磁碟 I/O:2 小時內平均不得超過 80 IOPS,10 分鐘內平均磁碟寫入不得超過 300 MB/s。
本公司保留在您違反上述使用上限時,採取限速、暫停或終止服務之權利。
五、服務暫停與終止程序
- 初犯: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或工單通知您,請於 24 小時內回應改善;逾期未回應者暫停服務。
- 第二次違規:立即暫停服務,須聯繫本公司並提出改善計畫方得復用。
- 第三次違規或情節重大:立即終止帳號並沒收剩餘儲值,不另行通知亦不退款。
若違規情節涉及禁止用途第 4、5、6、7 款(詐欺、兒少、電腦犯罪等),本公司得不經前述程序,直接立即終止並報警處理。
六、資料保留
- 通聯紀錄、伺服器 log、登入紀錄:保留至少 6 個月,並依主管機關與偵查機關依法提出之要求提供。
- KYC 驗證結果、交易紀錄:保留 7 年(《洗錢防制法》第 8 條、第 10 條所定最低保存期限為 5 年,本公司採較嚴格之保存標準)。
- 廣告與行銷紀錄:依本公司政策保留 5 年。
- 帳務與發票資料:會計憑證保留 5 年、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保留 10 年(《商業會計法》第 38 條),並依《稅捐稽徵法》相關規定辦理。
七、退款政策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及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第 5 款規定,線上非實體商品之數位服務「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」,服務一經開通後不適用 7 天鑑賞期。退款條款如下:
- 退款僅限於無法連線或無法使用等客觀服務不可用情況。IP 品質、共享頻寬、中國方向連線品質、平台主觀判斷或未達預期,均不作為退款理由。
- 家寬產品為住宅寬頻、與一般住宅用戶共用同一網路;共享方案不保證頻寬、不保證中國方向連線品質。
- 本公司單方面停機且非因使用者違規所致者,依剩餘服務期間按比例退款。
- 已沒收之儲值(因違規終止)不予退還。
- 未通過實名驗證(KYC)者不予退款;KYC 審核結果由第三方驗證服務商判定。
退款以原付款方式辦理,實際入帳時間依金流業者而定。
八、濫用情事通報與罰則
如本公司收到第三方(包含但不限於 IP 聲譽機構、CDN、電信業者、執法機關)之合理濫用通報,本公司得暫停相關服務並展開調查;您須於 24 小時內回覆說明。經查證屬實者,本公司得:
- 立即終止服務且不退款;
- 依第三方求償金額、實際損害及本公司處理成本,請求損害賠償;
- 配合偵查機關提供必要之使用者資料。
九、偵查機關配合
本公司配合檢察官及司法警察機關依法進行之偵辦。於收受合法之搜索票、調取票、扣押裁定或其他依法核發之令狀或公文時,本公司將依《刑事訴訟法》第 133 條、第 133 條之 1、第 133 條之 2 等相關法令,於該令狀或公文所載之範圍與必要限度內提供相關紀錄;逾越法定範圍或未載明法令依據者,本公司得請求釋明後再行處理。
本公司未依《電信管理法》辦理電信事業登記,亦非該法所稱之電信事業或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,故不適用《電信管理法》第 9 條、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》第 14 條之 1 及《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》所定電信事業之通信紀錄保存與調取協助義務;本公司各類紀錄之保存期間如本政策及隱私政策所載,係本公司自主決定。受理調取請求時,本公司仍將依前述刑事訴訟法所定程序,於合法令狀所載範圍內配合提供。
十、服務可用性與免責
本公司盡力維持服務可用率 99% 以上,但不保證服務不中斷或無錯誤。以下情形不可歸責於本公司:
- 不可抗力(天災、地震、戰爭、政府命令等);
- 第三方網路、機房、上游供應商之中斷或異常;
- 使用者自身設定錯誤、弱密碼遭攻破;
- 使用者違反本政策而遭本公司或第三方中斷服務。
十一、責任上限
除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外,本公司對任何使用本服務所致之直接、間接、附隨或衍生損害(包含營業中斷、資料遺失、預期利益損失等)之賠償責任,以使用者實際支付予本公司之最近一個月服務費用為上限。
十二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政策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;如有爭議,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十三、政策修訂
本政策得由本公司隨時修訂,修訂後版本將於本網站公告生效。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。
星際互聯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敬啟|2026-04-20